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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潼終於把四顆蛀牙都給補好了,最後一次去補最嚴重的兩顆蛀牙時我因為有事並沒辦法陪潼潼去,根據打手機向媽媽詢問的結果,因為這兩顆蛀的比較深,所以在處理時潼潼明顯有些較不舒服的感覺,不像前兩次那麼自若,身體會動來動去,伸直的雙腳也有些蜷縮了起來,不過,總之,原本蛀的黃黃的牙齒現在都很順利的補好了。
打從潼潼還是嬰兒的時候,每次喝完牛奶,我們就會先去洗手,然後在食指上裹上紗布,用開水幫她清理口腔;等到大一點,長了牙齒了,我也去買了支矽乳膠的牙齒來幫她刷牙。只不過我們的動作還是不夠確實,除了每天洗澡時努力刷之外,大多數的時間都只是讓她用開水漱漱口,所以讓她的牙齒還是長了蛀牙。
大概前幾個月吧,我開始嘗試讓潼潼用兒童牙膏刷牙,草莓口味的。所以等到洗澡沖完了水,我讓她坐在澡盆裡裡時,就開始拿她的牙刷,漱口杯,擠上一點牙膏,對著潼潼說:「噫!」等她咧大了嘴,先把牙齒外圈刷一遍,然後:「啊!」張大了嘴把裡面和咬合面刷乾淨。還不斷的告誡她:「牙膏不可以吞下去,漱口的時候要ㄆㄨㄧˋ出來。」
可是潼潼似乎對於牙膏很感冒,每次當牙膏一沾到她的牙齒時,她總是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然後極力的忍耐著,等到你拿漱口杯讓她漱口為止。雖然不至於和你搗蛋,可是你可以明顯的感受到她對使用牙膏刷牙的反感。
於是當第二天要刷牙,我又在擠牙膏時,潼潼有些試採性的口吻:「要用牙膏嗎?」我說:「對啊!」她又問:「為什麼要用牙膏呢?」我回答:「因為用牙膏刷牙比較乾淨啊,可以把細菌殺死,讓妳的牙齒不會好痛。」「哦!」潼潼似乎接受了這樣的答案。不過,當我在說這段話時,自己是愈說愈心虛。
1920年代,一個廣告界的奇才霍普金斯買下了一家快破產的佩普斯登牙膏。即使自己牙膏的成份和別人沒有什麼不同,他開始宣傳自己的牙膏可以把牙齒上一層滋生著幾百萬隻細菌的薄膜刷掉,讓自己更美麗動人。但是到了1950年代,廣告開始訴求「神秘的配方」,像是格靈的GL-70、伊帕納的WD-9、高露潔的Gardol,這些都可以在牙齒形成保護膜,然後有人宣稱添加了氟化亞錫,有人得到了「美國牙醫學會」的認可。總之,說愈多大眾都聽不懂的東西,更增加它的魔力和價值。
我記得當初自己要買一支電動牙刷前,曾經Survey了一些資料,大部份的牙醫師都不認為電動牙刷比傳統牙刷來的好,甚至連牙膏都不需要,只要用清水刷牙即可。可是就為了玩一個大玩具和讓嘴巴有些「清涼」的感覺,我還是買了支所費不貲的電動牙刷和每天用著不同品牌的牙膏刷牙。
這次她看完蛀牙後,為了讓她的牙齒健康點,我還特定去買了支電動牙刷,希望讓潼潼增加一點刷牙時的樂趣,能夠吃完東西就去刷牙。不過,她對於牙膏的排斥還是依舊,每次在幫她擠牙膏時,她總是有些沮喪的問:「要用牙膏才能把細菌殺死嗎?」或是「用牙膏我的牙齒才不會好痛嗎?」碰到她心情不好的時候,她還會直接了當的說:「我不要用牙膏刷牙。」
不過,只要不用牙膏,潼潼倒是很樂意自己拿著小板凳墊腳,然後在洗手台上自己拿起電動牙刷用清水刷牙。邊刷著,還會邊說:「醫生說吃完餅乾,吃完糖果要刷牙,不然細菌會把我的牙齒吃光光。」我在旁邊算著,她足足刷了有四分多鐘。
媽媽說:「要不要幫潼潼換不同口味的牙膏?」我在想,如果她真的不喜歡,照我上次找來的資料,似乎努力用清水刷牙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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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sy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